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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整肃纪律以十条规定匡正队伍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乐清日报 发布时间:2007-10-10 10:08:48 阅读:

      9月15日,市工商局在前阶段重点向有令不行、办事拖拉、吃拿卡要、态度刁蛮等八种行为现象开刀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纪律整肃活动,以十条规定匡正工商队伍。
市工商局重申:凡有群众反映在执法过程中接受管理对象吃请,收受管理对象财物者,经查证属实,不论吃请次数多少、收受财物金额多少,一律予以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凡在执法过程中瞒案不报或未经批准擅自销案者,一律予以离岗待聘,并视其情节予以相应处理直至辞退。凡在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者,扣发相应着装奖,并扣除所在科(室)相应考核分;凡工作日中餐饮酒者,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并离岗待聘,有职务的就地免职;严格遵守消费者举报投诉工作纪律,凡12315举报投诉出动不及时或拨打占用12315专线电话者,相关责任人一律予以通报批评;严格执行规费收缴管理制度;严格会风会纪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如有群众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简单粗暴、无故推诿或工作人员出现上述现象被新闻媒体曝光,查证属实,立即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诫勉谈话一次;连续两次违规者,予以通报批评,并离岗待聘。(陈福鼎)(载乐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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