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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调查服务业四类侵权严重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乐清日报 发布时间:2007-10-10 10:08:03 阅读:

      今年上半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服务消费领域开展了维权反欺诈专项检查行动。检查发现,在服务领域普遍存在着四类侵权现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侵权现象一:进货渠道混乱,质量无从保证。在上海市工商局长宁分局辖区内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店共有5家,对其中之一进行抽查发现,在两个多月里,这家企业就从外地无照商贩处购进调味品货值约30万元。其他4家情况类似。
  侵权现象二: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在服务行业中,无证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场所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悬挂率低、经营者被核准名称与牌匾名称不符等问题十分突出。   侵权现象三:价格、广告存在虚假行为比较普遍。部分企业以虚假的折扣价、优惠价吸引消费者,或在店堂广告及橱窗张贴中利用虚假信息来欺骗消费者。   侵权现象四:提前消费陷阱多。当前服务消费领域普遍存在着推销带有集资性质的会员卡、预付消费卡或者对消费额度大的回赠优惠券等情况,而当消费者使用上述消费卡和优惠券时,经营者往往设置许多不合理条款,免除自己的义务或增加消费者的责任,甚至携消费者的预付款逃跑。(张晓松)(载乐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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