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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〇〇六年度局属单位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07-10-14 17:09:21 阅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06年,根据省局、温州市局和乐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大力推进红盾工程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等建设,积极开拓进取,打造阳光工商,努力创新突破,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获得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系统内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在2006年度工作中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6年度受省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大荆工商所被省工商局命名为省级红盾风采数字化工商所;吴小东同志分别被省委办、省府办评为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和被省工商局评为全省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王高平同志被省工商局授予红盾风采经济卫士荣誉称号;徐顺龙同志被省工商局评为安全快速性检测工作先进个人;叶傲蕾同志被省工商局评为全省工商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二、2006年度受温州市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局经检大队被温州市工商局记集体三等功;注册分局被温州市工商局授予十佳阳光工商窗口(所)的荣誉称号;乐清市工商局学会被温州市工商学会评为温州市工商学会系统先进单位和《温州工商》杂志组稿先进单位;王高平同志被温州市工商局授予十佳红盾卫士荣誉称号;陈 静同志被温州市工商局授予红盾卫士荣誉称号;林沈铸同志荣获温州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技能竞赛个人优胜奖,同时还被温州市局授予检测能手称号;林 剑同志被温州市局授予办案能手称号;屠胜达同志被温州市工商局通报嘉奖;叶傲蕾同志被温州市工商局和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经济科教频道评为优秀通讯员;马新健同志被温州市工商学会评为全市学会系统优秀学会工作者。
  三、2006年度受乐清市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有:
  虹桥工商分局、清江工商所被乐清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评为双百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工作先进单位;乐清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被乐清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评为乐清市级文明服务示范点;李 艳同志被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评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屠旭东同志被乐清市委办、市府办评为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傅玉露同志获得乐清市机关演讲比赛优胜奖;王丽平同志被乐清市财政局评为优秀财务主办。
  希望受到通报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创新佳绩。全系统广大工商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争先创优,为圆满完成2007年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努力工作,为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再做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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